兔子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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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是法治保障,更是民生答卷 [已回复]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5-10-12 21:06扫一扫,手机看帖
一、《规定》之优
        《规定》是常德市首部聚焦物业服务的地方性立法,《规定》自2023年12月启动立法程序,历经三次审议并经省人大批准,最终形成12条“小快灵”条款,直击业委会成立难、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公共收益不透明等民生痛点。
        《规定》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党建引领明方向。明确在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让党员带头协调矛盾;
二是自治能力大提升。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超过一年未成立或业委会未及时换届的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应在3个月内组建由社区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选举业委会;
三是数字监管更透明。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监督平台,业主可随时查询服务标准、公共收益等信息,实现“指尖上的监督”;
四是刚性约束强服务。对物业企业违规停水停电催费、侵占公共收益、拒不移交等行为设定明确罚则,最高罚款10万元,并纳入信用记录,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二、群众之忧
1.《规定》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3个月内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举措何以落地?
2.物业公司不应该成为超脱于街道、社区和主管部门之外的透明机构,房地产商的印钞机。“扫黑除恶”暖民心,“物业服务”寒民意。至今犹记,疫情初发时,有业主千辛万苦购得一批口罩,物业公司在小区大厅按只收取服务费。一辆几百元的小拖车,供整个小区使用,每户装修时收取100元的服务费,净赚数万。一年百万物业费收入,广告、快递各种增收从不公示。几个老翁看大门,几个老妪扫卫生,过年挂2个灯笼,国庆插一面国旗,就是四级服务。
3.业主委员会成立之难,非我市独有。但物业费水平之高,我市却出类拔萃。旧账难理,最终何时何人来解民倒悬。
4.武陵区有多少小区,又有多少小区至今未成立业委会,物管中心能公示否,敢公示否?郊区街道每天要管稻草,城区街道管管物业,可乎?


“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这份考卷的得分,群众拭目以待。
https://www.changde.gov.cn/petition/7724369

期待市住建局最新举措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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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10-12 21:06:2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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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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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10-31 09:46
帖内置顶  –    –  2025-10-31 10:11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常德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密切关注与深刻思考。您对《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点的高度概括及对落实情况的关切,体现了广大业主对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共同期盼。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与担忧,结合当前我市推动《规定》落地实施的具体工作,回复如下:
一、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落地
针对您提出的“3个月内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举措何以落地”之问,我市已于7月28日出台 《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 作为《规定》的核心配套细则。该办法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条件、程序、时限及职责作出了可操作性极强的具体规定。目前,我们正全面动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及街道社区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该办法,确保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从“纸面”走向“地面”。
二、强化多元监督,坚决遏制物业服务乱象
您所提及的物业收费不透明、公共收益不清、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正是《规定》着力破解的监管难题。我们正通过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回应群众关切: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与数字监管。市住建部门正在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物业平台。该平台具备信息公开、投票表决、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功能。未来,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均须在小区显著位置和该平台同步公示,实现“指尖上的监督”,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该平台计划于本年度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与信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以及拒不移交相关设施等行为。对于违规企业,住建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相关违规行为还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完善纠纷调解与服务质量评估。我们正会同法院、司法等部门推动完善物业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住宅小区,县市区住建部门将组织对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服务不达标的企业,将督促整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组织业主解聘或下调收费标准。
    “法治保障,民生答卷”不仅是《规定》的立法初衷,更是我们行动的准则。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继续坚决贯彻《规定》要求,以《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为支撑,通过强化执法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等一系列举措,全力推动物业服务监督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柳城麦兜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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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10-13 07:34
我小区成立业委会多年,毫无存在感,有或没有我不知道有多大差别
王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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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10-13 10:28
物业公司是狼,业委会是虎,业主是待宰的羔羊。
xcd001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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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10-13 11:02
民生保障需要网络时代支持!社区服务中心属地管理很关键。
189736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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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5-10-16 14:43
现在是狼虎存在的年代,业主是羔羊,怎么也摆不脱这些狼虎滴,经历过的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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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11-04
6楼#
发布于:2025-10-31 09:46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常德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密切关注与深刻思考。您对《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点的高度概括及对落实情况的关切,体现了广大业主对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共同期盼。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与担忧,结合当前我市推动《规定》落地实施的具体工作,回复如下:
一、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落地
针对您提出的“3个月内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举措何以落地”之问,我市已于7月28日出台 《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 作为《规定》的核心配套细则。该办法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条件、程序、时限及职责作出了可操作性极强的具体规定。目前,我们正全面动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及街道社区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该办法,确保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从“纸面”走向“地面”。
二、强化多元监督,坚决遏制物业服务乱象
您所提及的物业收费不透明、公共收益不清、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正是《规定》着力破解的监管难题。我们正通过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回应群众关切: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与数字监管。市住建部门正在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物业平台。该平台具备信息公开、投票表决、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功能。未来,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均须在小区显著位置和该平台同步公示,实现“指尖上的监督”,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该平台计划于本年度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与信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以及拒不移交相关设施等行为。对于违规企业,住建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相关违规行为还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完善纠纷调解与服务质量评估。我们正会同法院、司法等部门推动完善物业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住宅小区,县市区住建部门将组织对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服务不达标的企业,将督促整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组织业主解聘或下调收费标准。
    “法治保障,民生答卷”不仅是《规定》的立法初衷,更是我们行动的准则。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继续坚决贯彻《规定》要求,以《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为支撑,通过强化执法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等一系列举措,全力推动物业服务监督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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